电子书的威胁

Copyright (C) 2011, 2014 Richard Stallman

在这样一个由企业支配我们的政府并且制定法律的时代,任何技术上的进展都会为企业提供对公众施加新的限制条件的机会。本应赋予我们权利的技术现在被用于束缚我们。

对于纸版书:

  • 您可以用现金匿名购买;

  • 然后您拥有它;

  • 您不需要签订限制您使用它的霸王条款;

  • 它的格式是已知的,不需要借助私有技术就能阅读;

  • 您可以赠送、借阅或转卖给其他人;

  • 您可以物理地扫描或者复制整本书,有时这也是符合版权法的;

  • 任何其他人无权销毁您的书。

与之相反,对于亚马逊电子书(比较普遍):

  • 亚马逊要求用户提供身份信息才能购书;

  • 在某些国家,包括美国,亚马逊宣称用户不能拥有其发行的电子书;

  • 亚马逊要求用户接受限制其对电子书使用的霸王条款;

  • 电子书的格式是私密的,必须借助限制用户自由的私有软件才能阅读;

  • 在一段限定时间内,代用词“借阅”被允许用于某些电子书,但仅限使用相同系统的实名用户。禁止赠与或转卖。

  • 在阅读器中复制电子书是不可能的,由于数字限制管理(DRM1),这也被霸王条款所禁止,它比版权法更加苛刻。

  • 亚马逊可以利用后门远程删除电子书,例如它曾于 2009 年利用此后门远程删除了数千份 George Orwell 所著的《1984》。

这些侵害行为只需其一便可使得电子书相对于纸版书成为一种倒退。我们必须拒绝电子书,直到他们尊重我们的自由。

电子书公司宣称它们拒绝我们的传统阅读自由是必需的,唯有如此它们才能继续向作者支付稿酬。现行的版权系统对这些公司给予了慷慨的支持,但却未能给予大多数作者起码应有的支持。我们可以用其他方式对作者提供更好的支持,而无需牺牲自己的自由,甚至使分享合法化。我在此建议两种方式:

  • 根据每位作者受欢迎程度的立方根2将税金分发给作者;

  • 开发出这样的阅读器,使得用户可以向作者匿名捐款。

电子书不应该侵害我们的自由(古腾堡计划的电子书不会这样),但是,一旦商业公司决定如此做,它们就会侵害我们的自由。我们有责任阻止这种行为。

加入这场斗争,在这里签名:http://DefectiveByDesign.org/ebooks.html


  1. 参见《阅读的权利》一文以获得更多信息。 

  2. 参见《版权与社区》一文和我在 2012 年致巴西参议院主席 Senator José Sarney 的公开信,位于 https://stallman.org/articles/internet-sharing-license.en.html,以获得更多信息。